關于發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公募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FISP)運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9-05
各公募基金業務參與主體:
為進一步規范公募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運作,支持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國結算制定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公募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FISP)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2025年9月5日起施行。
為保障業務平穩過渡,自《辦法》施行之日至2026年9月4日為《辦法》施行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于辦法施行前已通過平臺開展業務,但不符合辦法中相關資格要求的平臺參與人,應當逐步減少通過平臺開展的業務規模,并于相關業務均已了結后,主動向我公司申請辦理退出平臺手續,穩妥做好退出平臺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公募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FISP)運作管理辦法
中國結算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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